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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富双赢模式
美尔凯特具备"21世纪主导的商业模式"特许加盟经营的基本条件:美尔凯特通过技术创新开发形成这一具有强烈排它性、唯一性并有强烈竞争优势的美尔凯特集成吊顶产品;通过样板市场的运作积累了美尔凯特集成吊顶店铺运营成功的经营模式,并已将之手册化;美尔凯特将重金打造美尔凯特集成吊顶这一品牌,以更快速推广其产品概念。
美尔凯特为保证加盟店的经营利益,从品牌、广告、人力、技术、产品、价格、培训、系统软件等各方面给予加盟商最大支持。加盟者可立即从美尔凯特这里获得一个成熟的赢利模式,从而大大减少投资风险,加盟者除了可以使用美尔凯特集成吊顶的商标、商号外,还可利用已被总部验证的成功管理模式和方法"美尔凯特集成吊顶经营技术系统"来经营美尔凯特集成吊顶产品。
美尔凯特集成吊顶特许加盟店是特许人(美尔凯特公司)与受许人(加盟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加盟店,店内主要经营商品为美尔凯特集成吊顶集成吊顶产品,其中集中家庭厨卫专用的金属天花吊顶以及浴室取暖器、换气扇、照明灯具、音响等功能性电器。
二、加盟商经营概念
认同美尔凯特的经营理念与发展战略,愿意与美尔凯特公司共同发展。
深刻理解美尔凯特形象店的发展战略目标,将“吊顶”事业作为毕生的追求。
有自主创业的热情,具备“合作、共赢”的现代经营理念。
有很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具有一定的领导和指挥才能。
有创新精神和敏锐的市场反应能力,并具有现代管理意识,能够接受和配合总公司的管理。
三、形象店加盟模式
专卖店方式: 由美尔凯特公司提供品牌,加盟商以单店形式加盟。经营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经营资金8万元以上,有系统化的作业分工。
店中店方式: 由美尔凯特公司提供品牌,加盟商在店面中划定特定区域经营美尔凯特产品。经营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经营资金5万元以上,有两个以上的专职服务人员。
四、形象店申请注意事项
加盟商需与美尔凯特公司业务仔细磋商,业务员负责向加盟商解答形象店加盟协议的相关内容,一经合作,加盟商须接受形象店管理条款及销量任务。自觉维护美尔凯特公司品牌、商标、声誉及企业形象。申请一般上报公司后48小时答复,过期视为默认。
五、形象店的建设
加盟商必须按美尔凯特公司的设计要求,提供店面的相关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电路图等。
在装修施工前,加盟商必须对美尔凯特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
加盟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变更的地方必须通知美尔凯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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